华北空管局2023年口罩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 2023-01-06浏览量:254
项目背景及内容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华北空管局)2023年工作计划和需求,现拟采购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单片独立包装)和N95/KN95型口罩(单片独立包装),中选供应商未来向局本部及所属公司提供产品。华北空管局诚邀有意向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该采购项目的比选。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华北空管局2023年口罩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预算金额
总计暂定80万元,每次采购费用根据实际购买数量和市场浮动价进行调整。
四.项目联系负责人
集采办联系人1:刘苑
联系电话:64590507
集采办联系人2:林茂涵
联系电话:64590504
五.服务期限
2023年2月1日-2024年1月31日
六.拟比选时间
2023年1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七.比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3年1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注:1)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
2)应答文件以快递形式发送,快递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八.比选有效期:
比选有效期为120天,从比选文件规定的提交比选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九.递交/接收比选文件地点:(邮寄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T1航站楼东侧塔台,华北空管局集采办。
收件人:刘苑
收件电话:010-64590507
(统一使用A4纸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逐页加盖公章;电子版随纸质版邮寄)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转包。